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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农学院发布时间:2023-03-06浏览次数:734

各学生班、各位同学: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3届我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及评优对象

农学院202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22-2023学年休学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系统网址https://xgxt.scau.edu.cn/zhcp

 

三、测评时间范围

202291-202332

 

四、工作安排

(一)测评安排: 

36-8:学院召集相关老师及学生干部开展综合测评系统培训,结合附件1内容学习系统操作。副书记确认综合测评模板,设置各个环节时间节点,发布任务,任务标题统一格式命名:XX学院2023届本科生综合测评;各学生组织在学院官网“综合测评及志愿时数据”上传活动证明;

3月6-8(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

3月8-20(学生):学生自评(根据附件3、附件4的要求,结合附件1中“学生”的操作手册)、互评,并在20日晚上24点前提交自评、互评成绩

321-28(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各班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组织班级审核,在学生都提交完自评后,导入各班德育、美育、劳育基础分,提交至年级辅导员账号;

329-44(年级辅导员):年级审核学生测评情况,审核结束后出具“班级综测回复文件”给到各班,说明不予加分的项目及整改措施。年级辅导员导入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和体育基础分,得出学生测评总分;

45-46日(学生):确认综测总分,根据《回复文件》的内容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并再次提交,此时新增加分材料不予受理

47-9(年级辅导员):各年级将最终情况提交到副书记账号;

410-12(副书记):审批、公示、无异议提交至学校。

(二)评优安排:

413-15(学生):学生向学院预申报奖学金,申请学生若属于《办法》中的第十六条,则不得申请;

416-18(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

419-21日:学院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无异议后副书记将评优结果提交至学校;

422-24日:学工部复核并报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425-27日: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获奖名单。

 

五、相关说明

1.智育基础分由各学院从教务系统导出的不含重修课程及第二学位成绩的平均绩点,发给学生核对后,再导入,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2.德育基础分由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按要求给全班同学打分并取平均分,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3.申请一等奖学金者需上报2000字个人先进事迹及1张电子版

个人近期生活照。

4.申请先进班级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

 

六、工作要求

(一)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统筹安排好测评工作。

(二)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办法》(见附件)中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测评实施办法、评定程序和要求,结合学院综合测评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简捷高效、科学务实地进行。评选中应大力总结、挖掘、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三)各学院需认真学习系统操作手册,并组织相关学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跟学校反馈,妥善解决。为了系统安全,确保学生信息不泄露,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账号妥善管理。

 

附件: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doc

 关于农学院综合测评“学生自评”证明材料相关要求.docx

 农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docx

                                   

                                            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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