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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华农之星”院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农学院发布时间:2024-03-09浏览次数:411

各位本科生、研究生:

为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和引领我校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本领担当,树立“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优秀学子典范,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同时,结合115周年校庆明日华农主题系列活动,为营造校庆氛围。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十届华南农业大学“华农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开展2023年度“华农之星”院内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研究生导师及班主任代表、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为成员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评选工作组织实施。

二、奖项设置

学院评选出1名本科生、1名研究生并推选到学校参加华农之星的评选。学校设立“华农之星”、“华农之星提名奖”两项奖项。其中,“华农之星”本科生、研究生各10名,发放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人);华农之星提名奖若干名,发放荣誉证书。

三、评选对象

1.本科生:全日制在读2020级学生。

2.研究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为2021级,博士研究生为2020级、2021级。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理想信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除基本条件外,本科生和研究生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二)本科生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能力突出,在思想引领、创新创业、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2.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评奖评优基本要求。

(三)研究生条件

综合素质优异、科研成果突出,在思想引领、学术科研、科技推广、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头作用。

五、评选方式及流程

初选:视参评人数情况开展。如提交材料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均超过5人,将根据参评人学业成绩、综合测评、就业情况及个人荣誉确定复选人员名单;同等条件下,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者优先考虑进入复选环节。名单在复选前进行公示。

复选:学院将于下周(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开展院内评审答辩会,全体拟参加答辩的同学请准备3分钟的PPT进行展示,PPT内容着重讲述个人学习、成果及亮点特色。

 

本科生材料提交方式:纸质版附件1和附件2按要求填好后,于313日下午5点前提交到农学院318办公室黄老师处,电子版于同一时间发送至邮箱nxyjiangzhudai@163.com,命名为:姓名+班级+联系方式+农学之星评选

研究生材料提交方式:请有意申报的研究生同学提交个人申请(附件1和附件2)、相应成果材料(科研成果指第一作者或共一作者的成果)、证明材料等于313日下午5点前提交至农学院316办公室。电子版于同一时间发送至邮箱qizhongxichu@scau.edu.cn,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农学之星

 

附件1:“华农之星”学生申请表.docx

附件2:个人事迹材料.docx



 

附:关于开展第十届华南农业大学“华农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s://www.scau.edu.cn/2024/0305/c1396a367607/page.psp

                    

农学院

                2024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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