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4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农学院发布时间:2024-10-11浏览次数:13

2024级新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开展2024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2024年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5000/人,一次性资助。

 

三、申请条件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于2012年由广东省政府设立。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广东省户籍2024级本科新生,特别是属于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原建档立卡户子女等情况的新生可以申请此项资助。

同时符合“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接受其中一项政策资助,不同时重复接受其他政策资助。

 

四、申请程序

1.1011-15日:学生申请。申请学生必须通过学校“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户籍为广东省的(不含户口迁移到我校的)符合条件的学生。

特别说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目前暂未确定,因此有意愿申请本次资助的同学,可以先提交申请材料,待后续认定结果出来后再确定最终的资助名单。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示例见附件2),附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同时填写在线收集表(由附件3制作):

链接:华南农业大学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资助情况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ZklLckxhdFByUGxn

二维码:

材料提交:收取纸质版+电子版材料,纸质版于1015日中午12:30-13:30提交至农学院思创园奖助贷工作人员处,电子版(包含附件1+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打包命名为“2024级+姓名+广东省新生专项资助材料”,如“2024级+张三+广东省新生专项资助材料”,于10月15日中午12:30前发送至奖助贷邮箱:nxyjiangzhudai@163.com;在线收集表于1015日中午12:30前填报完成。

2.1016-25日:学院评审与公示。各学院组织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将学院所有申请学生信息填报《华南农业大学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资助情况表》(见附件3),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1026-115日: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

 

五、报送材料

学生根据“四、申请程序”中的时间节点进行报送;

各学院汇总完毕后,于1025日前,将填写好学院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附件1纸质版、身份证复印件按从上到下每人一份别好,按照附件3的顺序整理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附件13的电子版按“XX学院2024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材料”发送至邮箱zxdk@scau.edu.cn

 

 

 

件:1.广东省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doc

   2.广东省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填写示例).doc

   3.华南农业大学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资助情况表.xls(已制作成在线收集表,同学们无需在此下载填写)


 

 

农学院

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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